關于做好我校201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選拔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關部門: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和學校頒發的《上海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上財研2013[23]號)的要求,現將我校201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以下簡稱:推免候選人)選拔程序和日程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推免候選人的選拔工作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研究生院組織落實,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院(系)具體實施。各院(系)應成立由有關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推薦工作小組,根據《上海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上財研2013[23]號),制定本單位推免候選人選拔的具體工作細則,組織實施本院(系)推免候選人的選拔工作。
二、基本原則
推免候選人的選拔工作依據《上海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各院(系)須制定本院(系)推薦候選人附加分規則,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后對學生公布。推免候選人的名額按教育部下達給我校常規推薦名額的120-130%的幅度,根據各院系應屆本科畢業生基數,結合重點學科、創新平臺和專項改革計劃等確定。2014年各院系推免候選人名額分配見下表。
院系名稱 | 應屆畢業生總數 | 推免候選人名額 |
法學院 | 94 | 11 |
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 | 227 | 21 |
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 264 | 23 |
會計學院 | 334 | 32 |
金融學院 | 303 | 28 |
經濟學院 | 157 | 27 |
經濟學院(基地班) | 15 | |
人文學院 | 92 | 8 |
統計與管理學院 | 97 | 11 |
外語系 | 97 | 8 |
信息管理與工程學院 | 198 | 17 |
應用數學系 | 48 | 4 |
總計 | 1926 | 190 |
三、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1.各院(系)成立有關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于2013年7月4日前將領導小組名單(需加蓋院系公章)及電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2.院(系)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單位推免候選人選拔工作細則及推免候選人附加分規則,報研究生院審核后對外公布。選拔工作細則及附加分規則(需加蓋院系公章)于2013年7月4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3.2013年9月9日前,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上海財經大學2014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申請表》,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有關成果與獎勵證明復印件。
4.各院(系)嚴格依據《上海財經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要求,對學生提交的申請及證明材料進行全面審核認定,對推免候選人申請者進行綜合排序;
5.2013年9月13日前,各學院將學生成績排名、綜合排名在學院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各院(系)將具備候選人資格的材料(《上海財經大學2014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申請表》、學生前6個學期的成績單、學生提交的有關成果與獎勵證明送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審核;
7.推免候選人推薦名單經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于教務處和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對有異議者,可通過教務處郵箱(jiaowu@mail.shufe.edu.cn)或研究生院郵箱(yzb@mail.shufe.edu.cn)提出意見;
8.公示結束后,研究生院將組織各院(系、所)對推免候選人進行研究生接收的選拔復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四、特殊情況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上海財經大學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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